问
特医食品是什么?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简称特医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使用或与其他食物配合使用。
日常饮食是人类营养的最佳来源,但在疾病条件下,与日常饮食相比,特医食品能量密度更高,营养配比更加合理,营养素更加均衡全面。大量研究证明,特医食品是最便捷、最便宜的营养治疗方法,具有促进疾病康复、缩短住院时间、节约医疗费用的显著作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2015修订)》,国家及地方省市各有关部门在研发、临床、注册、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不断出台新规政策,以进一步规范和细化特医食品的监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25596-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9923-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13)科普问答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试行)》解读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等5种监管证件实施联网核查的公告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特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规程(暂行)
食品审评中心关于调整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申报资料复印件份数的通知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
天津市:医疗机构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处方应用指南
河北省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试行)
江苏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南京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经营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管理的通知
潍坊市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管理规范(试行)
潍坊市临床营养应用规范(试行)
河南省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医保信息系统自费编码的通知
广东省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试点交易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特殊食品专营店经营规范(试行)
安徽省特殊食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青岛市特殊食品经营管理规范
电话:15611648777 传真:15611648777 邮箱:448429144@qq.com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凉水河二街大族企业湾13号楼A座4层 京ICP备2020048632号 版权所有 copyright©特医食品研发注册一站式服务-北京华氏开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圣辉友联